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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七千人大会”

张金才

2013年11月19日09:51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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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行大会的成果和精神,推动新时期党和国家民主集中制的健康发展

  “七千人大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盛会,开得比较成功,“取得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能取得的重要成果”。[29]对于大会的成果和精神,邓小平及时组织传达和学习。1962年2月8日,也就是大会闭幕的第二天,邓小平就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讲了大会精神的传达和文件阅读的问题。2月12日,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决定:中央和国家机关17级以上、司局长级以下的干部,根据《报告》传达讨论;司局长级以上的干部除了传达《报告》外,还传达毛泽东和政治局其他常委同志的讲话。各省、市、自治区都分别在2至4月间,按党中央规定的范围、传达、讨论和贯彻会议精神,在各级党组织内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30]

  “七千人大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全体会上,毛泽东带头作自我批评,对几年来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承担了主要责任。刘少奇在报告中代表中央承担了领导责任。周恩来也作了自我批评,说这几年的缺点、错误,国务院及所属各综合部门,要负很大责任。邓小平在大会上讲话,代表中央书记处作自我批评,指出:“这几年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责任,中央首先负责,而在中央,首先应由做具体工作的中央书记处负主要责任。”[31]各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和中央各主要部门负责人,也都在这次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由党的主要领导人带头在如此广大的范围内作诚恳的自我批评,主动承担失误的责任,这样广泛地发扬民主和开展党内批评,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内生活中还不曾有过,所以“七千人大会”的意义和作用尤其重要。正如陈云在参加“七千人大会”的陕西省全体干部会上所说:“这次大会取得了非常大的胜利,不要估计低了。只要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条,坚持真理,改正错误,我们共产党就将无敌于天下。”[32]

  对于“七千人大会”的这种自我批评精神,邓小平一直深深怀念,[33]并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切实贯彻实行。1980年4月1日,邓小平在与中央负责同志就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谈话时说:“讲错误,不应该只讲毛泽东同志,中央许多负责同志都有错误。‘大跃进’,毛泽东同志头脑发热,我们不发热?刘少奇同志、周恩来同志和我都没有反对,陈云同志没有说话。在这些问题上要公正,不要造成一种印象,别的人都正确,只有一个人犯错误。这不符合事实。中央犯错误,不是一个人负责,是集体负责。”[34]这些话说的很中肯,很公正,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对待缺点和错误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对“七千人大会”精神和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具体运用。

  “七千人大会”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加强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在会上,中央领导人抓住削弱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抓住破坏民主的倾向,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分析出现缺点和错误的原因,的确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这也是这次大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七千人大会”上,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的一系列论述,把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使之得到了恢复和加强。但令人遗憾的是,作为这次会议的中心问题,即民主集中制问题,会后并未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实行,相反,却逐步背离了这个基本原则,从而日益加剧了党内生活的不正常,成为导致“文化大革命”悲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并发展党和国家民主集中制的传统与制度,贯彻实行“七千人大会”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成果与精神,在健全完善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和主张,做了许多工作,取得很大进步,推动了新时期党和国家民主集中制的健康发展,从而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邓小平新时期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集中体现在他的几次重要讲话中。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35]1979年5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时事通讯社代表团时说:“我们从来都提民主集中制,现在这样提,以后也是这样提。过去民主缺乏,民主不够,以后要着重发扬民主,因为没有充分的民主,就没有很好的集中。”[36]1992年7月,邓小平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时强调:“我们党和国家历来的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具体解释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个问题不要丢,要加几句。民主集中制我们讲得太少。这个制度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是我们的根本制度。用宪法的语言来表述好。民主集中制问题是根本制度的问题,我们总有一天要找机会把这个问题表述清楚。不管怎么样,要树立一个观念,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37]这些讲话指出了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论述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强调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民主的重要性,是民主集中制思想在新时期的发展。

  在邓小平新时期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指导下,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得到健康发展,取得很大进步。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决定。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和具体的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38]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提出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要从中央做起。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及通过的党章根据邓小平在审阅大会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新的阐释,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39]使民主集中制的定义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中国实际。1994年9月,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决定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40]上述民主集中制的健全和发展,为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张湘忆、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