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超。记者 史长来 摄
新华社发
● “网谣”曾让我痛不欲生。
● “自净”可期,但不可依赖。
● 以法治谣,方可达致“天下无谣”。
王君超,清华大学爱泼斯坦对外传播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媒介批评研究专家。2007年曾在人民网和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支持下,创办媒介批评网和专门的“反谣频道”,是国内较早介入网络谣言传播研究的专家。
9月20日,就当前网络谣言这一热点话题,王君超在京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并发表了以下观点。
[高端访谈]
正确认识谣言及其后果
谣言多发于信息不透明、舆情较复杂和社会心理波动比较大的时期,而且多附着于敏感的人物和事件。实质上,谣言只是一种“不确定的信息”,从长远看所有谣言都会干扰正常的信息传播。
至于恶意制造的谣言,则往往会因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名誉权而构成违法。同时,“水军”有组织发布的谣言会制造虚假舆情,如果有关部门不加鉴别,据此决策,后果十分可怕。
因曾领教过谣言之恶毒及造谣者的无耻,所以对被谣言所伤者遭受的痛苦,本人感同身受。那位被诬为“史上最毒后妈”的无辜妇女呼天抢地、肝肠寸断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北大女研究生北欧裸捐”受害人无助的表情也颇令人同情。几年前法制不健全、“网络伤害”不易界定,致使许多针对个人的严重造谣事件无法立案,受害人被造谣、诬陷后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本人第一次与“网络黑恶势力”短兵相接,可以追溯到2005年,对“网络黑社会”雇用枪手“把水搅浑”(那时尚无“水军”的称呼)以及拿人钱财、替主消灾、污人清白的行径深恶痛绝。因此,本人反谣态度坚决,尤其对被称为“社会公器”的个别网络媒体和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造谣行径深恶痛绝,对社会上的谣言认知误区亦忧心不已。
反谣言,首先得承认谣言的存在。任何社会、任何阶段都有谣言。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比较集中,再加之网络媒介给信息交流带来极大便利,在这些社会大背景下,当下谣言尤其是网络谣言多,是客观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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