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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截至2012年底,我国公证机构总数已达3007家,公证员总数增至12424人,公证行业年办公证事项已过1000万件

法眼:公证,不断延伸“成长”的触角

2013年08月28日08:2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公证介入版权确权,让作者不惧剽窃侵权

“把自己写的小说上传到这个‘智慧保险箱’,等于吃了一颗‘定心丸’,以后无论是放在网上或是找出版社出版,如果发生剽窃侵权的情况,维权就比较容易。” 

广州一家传媒公司职员王宇(化名)的业余爱好是写武侠小说,最近想把小说放到网上连载。面对互联网著作权屡屡被侵犯的现状,他决定通过“智慧保险箱”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确权。于是,他打开“智慧保险箱”的网络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把刚写的一部小说上传到了“智慧保险箱”,并自行选择了10年的版权保护期限,然后支付25元便获得了这部小说的数字版权。“一旦发生版权纠纷,我就可以通过‘智慧保险箱’获取电子公证书,证明是我创作的这部作品。”王宇说。

王宇提到的“智慧保险箱”,是由北京方圆公证处与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在2012年4月合作推出的一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全业务,即通过为权利人的音乐、影视、文字、图片、动漫、实用设计、商业机密等文件、作品和电子文档,提供“数字版权保险箱”服务,证明著作权人在某一时刻已创作或已拥有什么样的作品。

“社会有需求,公证就需要服务。”北京方圆公证处主任吴凤友介绍,“传统的公证证明一般是在侵权事实发生后,通过保全和固定侵权事实来为版权人维权提供证据,在版权确权环节鲜有介入。而现在我们的公证服务,在版权领域已从维权走向了确权。”

公证员李宗勇说:“我国法律要求诉讼中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者缺一不可。通过对‘智慧保险箱’中上传的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保全,确认作品数据上传时间及原始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一旦发生版权纠纷,通过公证保全的电子证据则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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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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