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江宁区方山邮政支局620多平米的三层小楼被拆,近2000封信件被埋。对此,江宁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拆迁办负责人称,拆除邮局的是拆迁公司下属拆迁队,此事属于“误拆”。
近年来误拆事件接连发生,受害方几乎是清一色的“钉子户”,这种惊人的一致性,使得误拆俨然成为强拆的借口,被誉为拆迁工作的“撒手锏”。误拆现象的泛滥,拆迁公司固然难辞其咎,但关键问题还在于有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乱作为和司法机关的不作为,助长了“误拆”行为猖獗。
拆迁原本是一个中性词,是一种根据城镇规划发展需要依法拆除、依法安置、依法补偿的法律行为。它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更舒心,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与群众生存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这本是一件利民的实事,但是由于个别政府部门的授意,出现了“误拆”现象,拆迁单位完成了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和附属物的任务,却置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于不顾。当拆迁户企图运用法律武器为“误拆”讨一个说法的时候,却发现“误拆”仅能对所谓的违规操作工进行处罚。
城市的拆迁工作果真只能如此实施吗?笔者认为不然。这些想出“误拆”招式的领导们,一定不知道还有玉树张国强把拆迁工作做得那样深入人心。他的工作不仅没有“拆”散民心,反而赢得民心,得到了百姓的理解、上级的认可和人民的尊重。
笔者认为这样的拆迁人才是国人需要的,这样的拆迁才是合理的,是群众拥护和支持的。因此,一些领导干部与其把功夫浪费在想方设法解释“误拆”上,还不如实打实的真抓实干,破解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同意并支持政府的工作,做到“真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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