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茶陵县事业编考试被指走过场,流程遮遮掩掩。近日,网友“为不公平考试而怒”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茶陵县事业编制考试竟然可以重考》,帖子称,2013年株洲茶陵县举行事业编考试,考生没考好还能重考,整个流程遮遮掩掩,有走过场之嫌。(据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公务员热持续发烧,就连一个事业编制也能吸引成千的本科生、研究生。日前的一句“死也要死在编制里”道出了体制的诱惑。稍微好一点的岗位,一个坑,就会有几万甚至几十万个萝卜想来填。可是,好些这样美妙的坑,却是为某些特定的萝卜准备的。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公平,但大学生们依然趋之若鹜,赶都赶不走。
可以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是继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改革之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阳光工程”。但这种自己组织招考、自己选人的方式固然为用人单位招录更适合本单位需要的人才提供了方便,但也为拥有实权的领导干部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专为特定人员设置岗位、设定条件的“萝卜招聘”,以及种种“内定招聘”、“人情招聘”应运而生,让民众深恶痛绝,让事业单位招考公信度丧失殆尽。
究其原因,就是有“好处”可“捞”,有利益存在,有漏洞可钻,就会有人铤而走险。没有阳光的监督,没有强力的问责,没有严厉的制裁,就很难驱散笼罩的“雾霾”。考录过程的公平公正固然重要,但是,我们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考试舞弊实需“下猛药”、“出重拳”,要敢于对舞弊者“亮剑”,必须坚持发现一起,就严肃、依法、依规查处一起。
只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个考录过程的阳光公正,确保每个环节置于“玻璃门”的阳光监督,才能确保每一个考生的权益得到公平正义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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