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发生在湖北巴东,一个因不满土地被占用,另一个不满财产补偿,一人死于铲车之下,另一人则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相隔仅3天,接连发生的这两起事件让人触目惊心。”
央视《新闻1+1》4月1日播出的《制止农田里的“强拆”》,再次让我们直面这两起悲剧背后的沉重话题,当“发展的车轮”随意碾压人的基本尊严的时候,我们不禁为死亡如此降临而悲恸。
面对用生命护卫土地、捍卫利益的农民,一场场土地强征的血腥事件接连上演。4月3日上午,四川省西昌市又发生一起村民被推土机碾轧致死惨案。
比较这三起惨案,人们不禁会发现其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善后,有惊人的相似。先是农民和开发商或相关企业发生利益冲突,然后农民突遭暴力而死,接下来是地方政府主导赔偿。在利益纠缠不清,尤其在政府依靠土地财政、依靠土地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土地强征屡屡出现。有法不依,让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搞强征,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城市发展以牺牲生命为代价。
在倡导文明与法治的社会,如果每一起征地拆迁都要用生命来铺路,每一栋高楼大厦下都埋着农民的冤屈,每一次“发展”都需要流血来换取,这样的“发展”未免也太野蛮和残忍了。如果老百姓的尊严屡屡被权力践踏,任由征地悲剧一次次重演,那么社会的和谐和繁华也将成为“空中楼阁”。
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当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对生命的尊重应该超出法治的视野,上升进入到伦理的层次。这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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