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综合报道

新疆乌鲁木齐市4到9月封存50%公务车

2013年04月09日16:10   来源:新疆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从4月15日到9月5日,乌鲁木齐市将暂时封存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50%公务用车。

2日,乌市下发《关于市政道路建设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暂时封存50%公务用车的通知》,要求4月10日之前各单位将封存的机动车数量、车牌号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所属的社区治安巡逻(便民服务)车要在本社区范围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一律不得出本社区;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鼓励所属干部职工带头选择乘坐公交车等低碳绿色方式出行。

目前,乌市“田”字型快速路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该项目作为“田”字路一期续建项目,是今年自治区重点项目,工程规模约为一期的两倍,预计8月中旬地面通车,10月底全面竣工。该项目施工范围分流道路较少,加之今年乌市将同步启动南湖路北延、会展大道二期、跃进街改造等30余项交通改造项目,交通影响程度远超去年。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借鉴去年成功经验,决定今年继续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取暂时封存的办法。

乌市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凡在规定封存期间,发现被封存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现场扣留,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周进行一次通报,对落实不力、措施不当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记者岳燕云报道)

(责编:吴斌、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