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取消审批事项312项,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绥芬河市、抚远县省直管县(市)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哈试点的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地方工作成效显著,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启动。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59.3%,非公有制经济占进出口总额的52.7%,成为稳中求进的重要支撑。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全力推进对俄经贸合作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对俄贸易增长12.2%,占全国对俄贸易的24.2%,本地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提高;成功举办哈洽会、央企合作、香港、浙江、深圳招商等重大经贸活动,实际利用外资和省外投资大幅增长,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提升。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建设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坚持民生为重,财政支出优先安排保民生。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用于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58.2%,提高5.9个百分点,要办的30件民生实事有27件圆满完成,还有3件正在积极推进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52.9万套,竣工48万套,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改造农村泥草房26万户,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以创业带动就业,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失业率,均好于预期目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5亿元,用于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临时生活补贴,是历年来补贴面最宽、补贴标准最高、补贴资金最多的。教育优先发展,全省财政教育支出544.8亿元,增长45.7%,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5.3%,超额完成国家核定我省的财政教育投入任务。公办幼儿园和“校安工程”建设,均超额完成任务;困难学生助学补助、农村学校供暖补贴、寄宿制学校食堂补贴全部兑现;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由7000元增加到1.2万元,一次性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向群众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实现全覆盖,文化产业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2000个。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医务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当年全部兑现,偿还陈欠费用40%以上。扶贫开发稳步推进,12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取得新成绩。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大了对城乡社区建设投入,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天眼工程”实现重要部位和场所全覆盖,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加强质量标准和产销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事故死亡率下降,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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