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挥科技创新引领驱动作用。跟踪落实前四批、启动第五批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省光电子、化工新材料两个孵化基地建设。搞好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建设2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个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8%以上。建成2个以上产学研示范基地。探索多种协同创新模式,组建3-5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1-2家产业专利联盟,支持建立6个高校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建设3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5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统筹推进人才重点工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新增省级名牌产品110个以上。
(六)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实现新突破。牢牢把握国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释放城镇化这一最大内需潜力,全面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全省城镇规划体系。推动长吉一体化、中部城市群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强化区域中心城市。鼓励支持一批县城和小城镇加快发展。选定10个左右重点城镇先行先试,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采取政策资金支持等办法,整合资源,开放招商,通过重点城镇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示范、引领、带动全省城镇化加快推进。完善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强化城市管理,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七)推动重点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尽快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在有条件的县(市)推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加快处置吉林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开展乡村垫交农业税等债务化解工作,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完成第二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和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改革。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搞好天然气价格和水价、居民采暖供热计量收费等改革。理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体制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展步伐。稳妥推进中朝罗先经贸区建设,恢复珲卡铁路国际联运,推动现有陆海联运航线持续运营。积极开拓延吉至海参崴、延吉至平壤的航线。组织开展国内外系列经贸交流活动,全力办好第九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实际利用外资和引进域外资金分别增长15%和25%。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努力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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