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富民工程,坚持不懈地改善民生。实施更加积极灵活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新增城镇就业25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以上。巩固提高城乡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等制度全覆盖水平,健全社会保险待遇和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基本建成公共卫生急救、卫生应急、大病救治、传染病防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等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搞好城乡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畅通民意诉求和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扎实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坚持多方合力治边,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扎实搞好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抓好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六)建设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吉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让吉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建设独具特色、绿色生态、自然和谐、享誉世界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吉林。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节能工程。加强松花江、辽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垃圾处理厂。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能力控制,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扎实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搞好黑土地和湿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发掘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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