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促进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健康小屋”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四年促进计划,启动创建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备战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强基富民固边”工程和“兴边富民行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老龄和慈善事业,做好人口计生、宗教、气象、人防、地震、测绘、地方志等工作。强化企业及社会组织和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和儿童人身安全。切实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深化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拓展“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百姓说事点”、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定。
实现今后五年发展目标,完成今年各项任务,对政府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建设效能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清廉政府。进一步完善决策咨询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微博发布工作。进一步搞好绩效管理,健全问责制度。加大软环境建设和整治力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扎实抓好“五权”工作。强化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性资金管理和使用。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决杜绝铺张奢侈浪费行为,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行政公用经费,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以新的风貌营造清明、清正、清廉的环境,凝聚起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
吉林振兴发展前景广阔,全省干部群众肩负重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为创造吉林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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