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3日08:4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赋权与增能
肖扬
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研究与行动,促进了全球性别平等进程
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实现性别平等是国际社会优先关注的领域,早在1993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宣言》,1999年联合国又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呼吁各国政府和公民社会为“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而努力。
针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践踏妇女的人权和尊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大大增加了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同时还会通过代际传递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带来社会心理负效应。因此,针对妇女的暴力不仅是“女性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发展问题。
在中国,自1995年在北京举行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益取得长足进展。200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体现了国家对妇女权利的尊重,为维护妇女人权、审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目前,全国妇联正在积极推动出台我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在政府和妇女组织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方式和行动策略更加多元化。如2006年全国妇联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在湖南省浏阳市和河北省承德县设立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实验基地,以热线咨询平台为载体,根据受暴妇女的需求提供转介服务,其中包括司法保护、警察干预、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治疗,并下发人身保护令,对受暴妇女实施庇护,形成了多部门合作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新机制。
在妇女组织和大众传媒的共同推动下,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已从一个私密、不为社会所关注的问题逐步进入公共视野,成为一个公众可以公开讨论并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制化”“社会化”过程,增进了广大民众对暴力行为的认识,对预防和制止暴力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研究与行动,促进了全球性别平等的进程。
上述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问题上的种种进步,主要以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力量为主体,是来自各界妇女有意识的推动,体现了妇女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也反映出女性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化。
但是,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伴随中国社会的快速变迁,传统观念与现代文明的不断碰撞,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和现代信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呈现出更加复杂的趋势,中国在反暴力领域还面临着种种挑战。
针对妇女的暴力是基于性别的暴力,尽管其发生的具体原因有所不同,但其根本的原因则是男女两性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它根植于传统的社会性别制度。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性别文化强调男性的权威,并容忍、允许男性对女性施暴,暴力行为常常成为男性行使权力控制女性的一种手段。要彻底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和对女性施暴的行为,就必须赋权妇女,通过发展女子教育、促进妇女就业层次的提高等措施,不断增强妇女的权能,逐步改变男女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也就是说,反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维护妇女权益,离不开妇女自身的发展与进步。这就需要在健康、教育、就业、参政、法律政策、婚姻家庭、文化习俗等方面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多方面保障妇女的权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此外,妇女组织或妇女团体的发展与壮大,也有助于推动赋权妇女和妇女发展,同时也是妇女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男性的作用至关重要。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持续的宣传教育,逐步改变传统的性别文化规范,促进男性积极参与反暴力的行动,男女合作,共同构建平等、和谐的两性关系。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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