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从“协商民主”看我国民主政治创新
——对话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郑万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将其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协商民主”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郑万通。
十八大报告首次确认“协商民主”概念
记者: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郑万通:十八大报告首次确认“协商民主”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民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协商民主的确立,是对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十八大报告以可观的篇幅论述“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的架构、协商民主的内容和目的、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人民政协实施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等重大问题,是迄今为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建设最全面、最系统的概括和论证。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和丰硕成果,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具有里程碑意义,彰显了中共中央顺应党心、民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心和信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必将有助于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有助于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有助于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协商民主体现政治智慧和思想开明
记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哪些优越性?
郑万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顺应世界民主潮流的明智选择。团结与民主是人类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中两大不可或缺的要素。民主已成为当代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一些国家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往往致力于彰显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忽略了民主对团结的需求,造成推进民主进程中的团结危机,照搬西方民主导致社会动乱和民族分裂的悲剧时有发生。资本主义国家有识之士有关协商民主的探讨和实验,也揭示了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民主的固有弊端。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创造性地结合,在保障人民行使投票权力的同时,运用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追求和谐相处,经过充分的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