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4日08: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九)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發展目標: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全覆蓋,青少年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不斷增強,成長環境進一步淨化。形成比較完善的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針對有嚴重不良行為和涉罪青少年進行教育矯治的有效機制,青少年涉案涉罪數據逐步下降。
發展措施:
1.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在青少年中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使青少年明確基本的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堅持課堂教學主渠道,積極開拓第二課堂,配齊配強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面向青少年開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規范。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和平安建設內容,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注重運用網絡新媒體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統籌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發展壯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隊伍和志願者隊伍。
2.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清理和整治社會文化環境,加大“掃黃打非”工作力度,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加強對影視節目的審查,強化以未成年人為題材和主要銷售對象的出版物市場監管。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嚴格落實禁止在中小學校園周邊開辦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彩票專營場所等相關規定。依法採取必要懲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等案(事)件發生。淨化網絡空間,完善網絡文化、網絡出版、網絡視聽節目審查制度和市場監管,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整治網絡涉毒、淫穢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服務管理,依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依法取締無照場所。
3.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工作。大力推進“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推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規劃和財政預算,不斷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體系。在全國縣級地區全面推開並不斷深化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工作,明確各類群體工作重點,建立覆蓋完整、切實有效、主責清晰、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強化家庭監護和學校教育職責,防止青少年脫離與家庭、學校的聯系,出現不良行為時能夠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暢通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渠道,研究建立符合條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程序。完善專門學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育矯治水平。充分發揮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作用,對重點青少年群體提供困難幫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專業服務。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專門機制建設,明確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制度。在偵查、起訴、審判、刑事執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實社會調查、心理疏導與測評、分押分管、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強制辯護、合適成年人參與、當事人和解、附條件不起訴、分案起訴、法庭教育、回訪幫教、犯罪記錄封存、分類矯治等特殊保護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未成年人幫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條件不起訴、適用非監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養和其他刑滿釋放的青少年。
(十)青年社會保障
發展目標:社會保障體系充分覆蓋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並在各類青年群體之間逐步實現均等化。
發展措施:
1.加強對殘疾青年的關心關愛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殘疾青年教育、醫療、就業等方面的服務保障政策,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推動殘疾青年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依法保障殘疾青年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權利。大力開展面向殘疾青年的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支持殘疾青年權益維護,培育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青年的社會風尚。
2.加強青年社會救助工作。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務管理工作機制。加大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促使其回歸家庭,有針對性地解決流浪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為家庭困難的失學、失業、失管青年提供就業、就學、就醫、生活等方面的幫助。加大臨時救助政策的落實力度,解決包括進城務工青年在內的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切實解決部分農村留守兒童中存在的學業失教、生活失助、親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問題。大力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為進城務工青年與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間照料、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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