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6日10:1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第七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
第三十一條 完善公立醫院領導人員培養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機構,採取任職培訓、崗位培訓、專題培訓等方式實施職業化培訓,採取內部輪崗、挂職鍛煉、對口支援或者援外等方式加強實踐鍛煉,著力提高政治素質、管理能力和專業水平,推進領導人員職業化建設。
第三十二條 完善領導人員交流制度,暢通交流渠道,積極推進不同類別、不同等級醫院之間交流,共享優秀人才資源。
根據健康中國建設需要,結合東西部扶貧協作關系、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關系等,統籌推動上級醫院與下級醫院,城市三級醫院與縣醫院,相對發達地區醫院與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醫院,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醫院之間領導人員交流。
第三十三條 領導人員應當確保主要精力和時間用於醫院管理工作,鼓勵支持其專職從事醫院管理。對任期結束后未達到退休年齡界限的,根據本人實際和工作需要,作出適當安排。
第三十四條 完善領導人員收入分配辦法,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體現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薪酬制度。結合考核情況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使其收入與履職情況和醫院發展相聯系,與本院職工的平均收入保持合理水平。嚴禁將領導人員收入與醫院經濟收入直接挂鉤。
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有關規定經批准可以對領導人員實行年薪制。
第三十五條 領導人員在履行醫院管理職責,承擔緊急醫療救援、對口支援或者援外等專項重要工作,應對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事件等方面表現突出、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主管機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索行之有效的表彰獎勵措施,激勵領導人員干事創業。
第三十六條 保障公立醫院在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收入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方面自主權,支持領導人員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探索建立與公立醫院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級別和創新編制管理改革等相適應的領導人員管理政策。加強人文關懷,關心身心健康,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第三十七條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領導人員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營造鼓勵探索、支持創新的氛圍,旗幟鮮明地為敢於擔當者擔當,為敢於負責者負責。正確對待犯錯誤的領導人員,不得混淆錯誤性質或者夸大錯誤程度作出不適當的處理,不得利用其所犯錯誤泄私憤、打擊報復。
第八章 監督約束
第三十八條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善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機制,構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等作用,督促引導領導人員認真履職盡責,依法依規辦事,保持清正廉潔。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履行政治責任、行使職責權力、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面的監督,重點監督貫徹執行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加強黨的建設,履行公立醫院職責,依法依規辦事,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醫德醫風建設,收入分配,廉潔自律等情況。
根據醫院特點,聚焦突出問題,加大對醫療安全、醫藥產品招標採購、醫療費用控制、基建項目、財務管理、職務(職稱)評聘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力度。
第四十條 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綜合運用考察考核、述職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等方式,對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監督。
充分發揮醫院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作用,黨員領導人員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者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堅持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營造黨內民主監督環境。
第四十一條 完善公立醫院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權力運行程序、規則和權責關系,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
推進院務公開,注意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在醫院民主管理方面的作用,暢通職工群眾參與討論醫院事務的途徑,拓寬表達意見的渠道。
第四十二條 領導人員應當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自覺檢查和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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