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6日10:1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第五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
第二十一條 公立醫院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
行政領導人員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黨組織領導人員的任期,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執行。
領導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后可以延長任職年限。
第二十二條 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
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應當貫徹黨和國家對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要求,體現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醫療費用控制、政府指令性任務完成、依法依規管理、醫德醫風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內容。三級醫院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還應當體現醫院綜合管理水平、學科發展和隊伍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建設與應用等內容﹔中醫醫院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還應當體現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等內容。具體內容根據本地區醫療衛生規劃和醫院實際確定。
領導人員的任期目標,根據領導班子任期目標和崗位職責確定。
第二十三條 制定領導班子任期目標,應當充分聽取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等方面意見。
任期目標由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一般應當報經主管機關(部門)批准或者備案,並在院內公布。
第二十四條 院長和黨組織書記任職后,一般由主管機關(部門)與其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主管機關(部門)可以授權院長與其行政副職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
第六章 考核評價
第二十五條 完善體現公立醫院特點的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和鞭策作用,推動領導人員樹立正確業績觀,敢於擔當、積極作為、無私奉獻。
第二十六條 對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二十七條 考核評價應當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以公益性為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效益,注意與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工作相銜接,防止逐利傾向。
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考核,實行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可以與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重點了解醫院黨組織履行抓黨建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職責范圍內黨建責任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 根據公立醫院不同類別、等級實際,兼顧城鄉差異、辦醫特色等情況,科學合理確定考核評價指標,積極推進分類考核。
注意改進方法,簡化程序,提高考核工作質量和效率。
第二十九條 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三十條 考核評價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向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反饋,並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等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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