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制定公布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強化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職責,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懲處假冒偽劣、蓄意污染環境、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行為。培育和規范中介組織。加強新常態下對經濟運行的監測和預警。
(二)強化行政依法決策。配合人大常委會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善地方法規,針對災害防御、生態文明建設等重大問題制定出台相關政府規章。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加強新型智庫建設。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執行效果評估。制定出台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加強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完善執法依據、程序公開制度。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切實規范執法行為。
(四)加強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加大政府重大投資項目、民生資金和項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等審計力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著力推進行政審批、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價格和收費、征地拆遷、招投標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以及以教育、醫療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各級政務服務體系。
(六)加強廉潔政府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嚴肅財經紀律,倡儉治奢,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嚴格公共資金、公共資源、國有資產監管。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完成全區行政機關和參公單位公務用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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