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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決策建立博士后制度

蔣永清 吳振興

2014年12月31日16:5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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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義深遠:博士后制度正式建立

1984年9月30日,李政道來華參加國慶35周年慶祝活動。在科委主任宋健的贊同下,他主持了數次由中科院和教育部有關領導參加的討論會,於10月10日初步確定了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所建立博士后流動站的“方案”和國家博士后科學基金試行“條例”(均為草案),明確了設站的指導思想,建立了組織協調機構,而且對博士后研究人員從進站條件、工資待遇到離站后的去向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博士后條例》規定:凡年未滿四十歲、近年從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人才,經兩位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稱)的推薦,由所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均可與本所簽訂“博士后”工作合同。條例規定不得招聘本所攻讀博士學位的當年畢業生。從事“博士后”研究的科研人員,每期應聘兩年,期滿后不得繼續留本所工作,可應聘到其他培養“博士后”的單位,或由研究所負責向外單位推薦、介紹工作。條例還規定,“博士后”人員在學術和生活上享受助理研究員待遇。應聘期滿后,成績優異者可授予副研究員或研究員職稱。

10月下旬,3位不久前從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的青年,應聘來到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所,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繼學位制之后,我國開始正式試點“博士后”培養制度。

如何更好地使用國家撥款,李政道進行了創新探索。為了加強基礎科學和應用科學研究中的基礎性工作,發現優秀的年輕學者,李政道吸取了國外在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建議把國家財政撥款中的一半用來進行投資,以每年的利息作為當年博士后科學基金的數額。根據具體調研結果,李政道建議把撥款的一半轉入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先作為信托存款,二年后轉為信托投資。李政道的建議得到鄧小平及有關中央領導同志的贊同。

此后,政府各有關部門加緊在全國普遍試行博士后制度的籌備工作,舉行了一個又一個專家座談會、留學回國人員座談會、有關部門座談會、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座談會,最后終於形成了一份我國實行博士后制度的初步意見。這個初步意見得到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助。1985年5月,國家科委、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向國務院提交了《關於試辦博士后流動站的報告》。

1985年7月5日,國務院正式批准這個報告,決定在我國試行博士后研究制度,並撥出專款用於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7月17日,全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管理協調委員會成立。管委會決定,在73所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設立10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兩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250人。

鄧小平決策建立的博士后制度適應國家促進高層次人才流動、學術交流,促進交叉學科發展,促進科研活動服務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高層次人才的使用和培養開辟了一條“綠色通道”,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原載《湘潮》雜志2014年第5期

(責編:張湘憶、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