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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栗戰書: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2014年11月10日08: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征有好多條,但集中到一點,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也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這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堅持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黨始終保持和發展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不斷增強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所擁有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思想理論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所有這些都決定了隻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有主心骨,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進法治領域各項建設和改革,必須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完成黨的執政使命,而決不能削弱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堅持黨的領導,就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做到這“三統一”“四善於”,是加強和改善黨對法治工作領導的關鍵,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和有力保証。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必須體現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具體實踐中。一方面,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法治建設各領域工作,確保黨的意志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切實改善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法治建設的水平。黨既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確保黨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又要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在法治建設中應有的作用。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還要進一步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和各方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責任落實機制,加強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把法治建設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各個方面。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僅自身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帶頭依法辦事,而且要抓好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法治素養與能力的培養提高。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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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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