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盤點
戶籍制度這50多年
有著50多年歷史的戶籍制度,從建立之初至今,經歷著緩慢的調整與變革。城鄉統一與遷徙自由,依然是人們所期待的改革目標。
1 【新中國成立初】
限制盲流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了對人口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社會變動”(社會身份)等事項的管制辦法。這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部戶口管理條例,基本統一了全國城市的戶口登記制度。
當時,農民佔中國人口的絕大多數,城市無法容納過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1953年,為減少城市的人口壓力和就業壓力,保障城市經濟發展,國家開始制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從農村中盲目流入城市的人,被簡稱為“盲流”。
2 【1958年】
二元結構
195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包括常住、暫住、遷出、遷入等7項人口登記,以法律形式嚴格限制農民進入城市,並限制城市間人口流動。
從此,城市與農村間筑起了一道無形的“高牆”,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模式得以確立。
3 【1985年】
發身份証
1985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証條例》,人不分城鄉均發身份証驗証身份,方便人口流動自由擇業。
1994年以后,國家取消了戶口按照商品糧為標准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二元結構”,建立以常住戶口、暫住戶口、寄住戶口三種管理形式為基礎的登記制度。
4 【上世紀末】
藍印戶口
上海、深圳、廣州等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開始施行“藍印戶口”政策。
藍印戶口相當於國內的“投資移民”或者“技術移民”,投資購買當地政府規定的房產等,可以給予藍印戶口。
從今年5月31日起,天津停辦藍印戶口。至此,中國所有城市結束藍印戶口政策。
5 【新世紀初】
積分落戶
2001年10月1日,中國以兩萬多個小城鎮為重點,推行戶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鎮擁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來人口均可辦理小城鎮戶口。
江蘇、浙江、上海、山東、河南、四川、重慶等地啟動戶籍改革。
目前,作為特大城市,上海、廣州、深圳已經採取了積分落戶政策。
6 【2013年】
戶改新政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經過近一年醞釀,《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昨日正式發布。(記者 關慶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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