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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解讀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路徑

民生三問:醫療服務調價 三種方式待選

記者 白劍峰

2014年04月18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制圖:蔡華偉

今年,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擴大到1011個縣,明年全面推開。

就縣醫院改革如何推進,記者採訪了國家衛生計生委體制改革司司長梁萬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姚建紅。

——編 者 

一問 醫療服務價格為何調不動

《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破除以藥補醫,理順醫療服務價格。例如,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

但是,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的阻力很大,醫務界呼吁多年,始終沒有解決,難點到底在哪裡?

梁萬年說,取消以藥補醫是公立醫院改革的一個突破口。2012年6月,國家啟動實施第一批311個縣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踐証明,改革試點總體方向正確,政策基本符合實際,基本路子逐漸形成。無論是醫務人員、公立醫院,還是政府部門,破除以藥補醫的共識已經形成。

取消以藥補醫后,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必須改革。

20世紀80年代初,政府投入佔到醫院總支出的35%,還有藥品加成等收入。醫院的支出減去這些之后,差額通過醫療技術服務收費來補足。這種情況下制定的價格是較低的,在當時也是合理的。

之后,政府投入所佔比例逐年降低。現在,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平均投入僅佔醫院實際支出的6%—7%。這樣一來,醫療技術服務再維持以前的定價就不合適了。

在這種定價方式之外,醫療技術服務定價還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全成本定價,即定價的基礎是成本,難點在於醫療成本不好核算。首先,醫生的人力成本無法核算,因為醫生薪酬較低,無法體現其價值。其次,技術成本也沒有標准,不同醫生做同樣的手術,價值是否相等?很難說清楚。第二種是按照醫保支付定價,即醫保機構根據支付能力,和醫院談判制定價格。第三種是實行國家定價,即政府制定統一的價格。

盡管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已經成為共識,但定價的路徑和方法還有待探討。

梁萬年指出,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需要走出一個誤區,即認為調價會增加患者負擔。事實並非如此。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必須堅持兩條“紅線”:一是患者總體負擔不增加﹔二是醫保基金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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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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