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從倡導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形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有制結構的新格局
所有制的改革是從我國現實的生產力狀況出發,緊緊圍繞如何發展生產力這個中心任務來進行的。改革最先從農村破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打破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和“記工分”的分配方式。鄧小平尊重群眾的創造,明確給予肯定和支持。1980年5月,他同胡喬木、鄧力群談話時指出:“我們總的方向是發展集體經濟。實行包產到戶的地方,經濟的主體現在也還是生產隊。這些地方將來會怎麼樣呢?可以肯定,隻要生產發展了,農村的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了,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他認為,包產到戶有利於發展生產力,不會動搖社會主義制度。1981年8月,他在會見台灣、香港知名人士傅朝樞時指出:“包產到戶是社會主義制度下責任制的一種形式,沒有剝削,沒有違背集體所有的原則,可以調動人民的積極性,體現了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不是搞資本主義。” 改革開放后,城鎮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迅猛發展起來,一個直接的原因是為了開辟勞動就業渠道,解決返城知青就業問題。對此鄧小平非常支持。1980年12月,他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指出:“主要通過集體經濟和個體勞動的多種形式,盡可能多地安排待業人員。要切實保障集體勞動者和個體勞動者的合理利益。” 在鄧小平的推動下,我們黨在所有制問題上開始跳出原來的框框,作出新的理論概括,提出新的政策。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是我國基本的經濟形式,一定范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補充。” 1982年黨的十二大報告在肯定國營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居於主導地位的同時,提出:“在很長時期內需要多種經濟形式的同時並存。” 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進一步指出:“堅持發展多種經濟形式和多種經營方式的共同發展,是我們長期的方針。” 十二大以后,特別是十二屆三中全會以后,經濟體制改革在全國全面展開,對外開放邁出大的步伐,所有制結構調整取得明顯成效,由所有制結構不合理形成的對生產力的羈絆逐漸被消除。首先,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大大提高了農村勞動生產率,帶來了農業的大幅度增產和農民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同時釋放出大量勞動力,促進了以集體所有、個人承包為基本特征的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短短幾年內創造了經濟奇跡﹔其次,外資企業開始大量涌現,幾近銷聲匿跡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起來,給國民經濟的發展增添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對於新生事物,人們總會有不同認識,況且“左”的思想的影響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得無影無蹤。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畢竟與我們傳統的觀念和做法大相徑庭,所以許多人一時難以理解和接受,擔心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會沖擊和削弱公有制經濟,甚至會動搖公有制的根基,使中國改變社會主義性質,走上資本主義道路。有些經營者自己也提心吊膽,擔心政策隨時發生逆轉。 面對眾多懷疑和非議,鄧小平清醒地作出了判斷,指出:實行改革開放、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不會影響公有制,而是為了更有力地發展生產力,加強公有制經濟。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鄧小平對此做了大量的說服解釋工作,努力消除長期形成的思想障礙。他說:“發展一點個體經濟,吸收外國的資金和技術,歡迎中外合資合作,甚至歡迎外國獨資到中國辦工廠,這些都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一個三資企業辦起來,工人可以拿到工資,國家可以得到稅收,合資合作的企業收入還有一部分歸社會主義所有。更重要的是,從這些企業中,我們可以學到一些好的管理經驗和先進的技術,用於發展社會主義經濟。這樣做不會也不可能破壞社會主義經濟。”他還指出:“我們吸收外資,允許個體經濟發展,不會影響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這一基本點。相反地,吸收外資也好,允許個體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也好,歸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發展生產力,加強公有制經濟。”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思想逐漸得到全黨的認同。人們不再把公有制之外的所有制形式看成資本主義的溫床,看成社會主義的另類,而是作為社會主義題中應有之義。非公有制經濟在搞活經濟、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不斷顯現出來。到1987年黨的十三大,我們黨對於所有制問題,對於非公有制經濟的作用,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十三大報告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所有制結構應以公有制為主體”,“對於城鄉合作經濟、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都要繼續鼓勵它們發展”。【《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頁。】 但是,改革和發展總是與矛盾和困難相伴隨,特別是1989年政治風波和隨后發生的東歐劇變、蘇聯解體事件,引起了國內一片議論。有些人把這些歸咎於改革開放,歸咎於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引進外資﹔另外有些人則對非公有制經濟在數量和比例上不斷擴大深感不安和憂慮。改革又到了新的關頭。1992年初,鄧小平視察南方,發表談話,指出:“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准,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在談話中為改革開放和引進外資正名、鼓氣,指出:“從深圳的情況看,公有制是主體,外商投資隻佔四分之一,就是外資部分,我們還可以從稅收、勞務等方面得到益處嘛!多搞點‘三資’企業不要怕。隻要我們頭腦清醒,就不怕。我們有優勢,有國營大中型企業,有鄉鎮企業,更重要的是政權在我們手裡。”【《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2、373頁。】他號召要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南方談話澄清了人們心頭的種種疑慮和誤解,帶來了又一次思想大解放,為各種所有制經濟的新一輪發展開辟了新的天地。 南方談話為隨后召開的黨的十四大奠定了思想理論基礎。在十四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中,包括了對所有制結構的進一步規定:“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共同發展。”【《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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