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記者 王君平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主任藥師 張曉樂 解放軍總醫院呼吸內科主任 解立新
2014年04月01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制圖:宋 嵩 |
【開欄的話】
生病看醫生,為何醫生開的藥經常吃不完?家裡剩藥一堆,除了浪費,還有什麼危害?防止過度開藥,有什麼制度防范?海外如何規范用藥的?今日起,本版關注合理開藥問題,剖析過度開藥的深層原因,試圖找尋杜絕大處方的“處方”,以饗讀者。
一問 藥吃不完根源何在
與以藥補醫不無關系,患者有時也主動要求多開
記者:得病了去醫院,往往開一堆藥吃不完。兩天病好了,藥開了7天,是醫生趨利、要多掙錢嗎?還是跟醫學的不確定性、患者的“見好就不吃了”的服藥習慣有關?
張曉樂:開的藥吃不完,原因比較復雜。一方面可能存在醫院趨利的因素。絕大多數醫院不鼓勵醫生開大處方,能夠達到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藥佔比不能超過45%的要求,即藥品佔醫療業務收入比例不超過45%。但醫院的收入比較單一,特別是中小醫院對藥品的依賴比較強。在很多地方,政府投入的比例隻佔公立醫院收入的10%—20%,在經濟欠發達地區,這個比例就更低。
另一方面是患者的原因。一些患者主動要求醫生多開藥、開好藥。幾年前,我曾經對300個門診患者進行調查,了解患者的藥物使用率。慢性病人藥物的使用率最高達80%以上,除非是換藥或者是藥物出現不良反應,才出現停藥,所以手頭存藥比較多。而普通門診尤其是急診患者藥物使用率比較低,不按醫囑服藥,也會剩下藥。腹瀉、頭疼的患者有時開了藥,吃了幾次,症狀消失了,就不吃了。還有的開了藥壓根就沒吃。
解立新:醫生開的藥大於患者所需要的用藥,這與以藥補醫不無關系。公立醫院補償不到位,藥品收入要佔相當的比重。
另一方面,出於自我保護,醫生也會多開藥。醫生按適應症和治療指南開藥,假如開5—7天的藥,醫生會就高按7天開藥﹔可開可不開藥時,醫生會選擇開藥。如果出現醫療糾紛,醫生這樣開藥就不會承擔責任。醫患關系緊張,讓醫生處處提防,防止因沒開足量的藥被患者找麻煩。
記者:如何區分正常的、必要的藥品剩余和過度開藥?
張曉樂:正常剩余藥品還是過度開藥,目前還不好區別。藥品多少合適,隻能是根據病情來判斷。如果對臨床醫生的醫療行為過多干預,醫生就沒法給病人看病了。
下一頁 |
相關專題 |
· 熱點·視點·觀點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