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08:3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不懂,怎麼做?”
“趕鴨子上架,現學現賣唄!”邱成雖然這樣說,但並不代表每件事都能“學成”。
“怕就怕,上級部門太高估社區的能力,布置一些我們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邱成說,比如,轄區居民出國出境辦護照,公安機關一定要社區出具無犯罪記錄証明才給辦。“有沒有犯罪記錄,社區哪裡知道、怎麼開証明?”
邱成直言社區成了“無限責任公司”。
職能部門將工作壓給社區,但並沒有“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社區工作經費早些年一年才幾千元,現在漲到每年3萬。但除去辦公耗材、水電費、網費、電話費等,再開展什麼社區活動就捉襟見肘了。活動少,居委會的凝聚力、動員力就低。”邱成說。
“三苦”“三怕”
專家建議明確責權利,行政事務進社區申報准入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社區工作者有“三苦”、“三怕”。
所謂“三苦”,一苦待遇低。邱成介紹,2006年明秀北社區剛成立時,工作人員每月工資才四五百元,現在每月拿到手才一千四五百元﹔二苦沒身份。社區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也沒事業編制。好多社區居委會的書記、主任,干了十幾、幾十年,也還是普通老百姓,不知道卸任以后怎麼辦﹔三苦委屈多。社區轄區裡的機關單位、國有企業,知道社區“沒級沒別”,不放在眼裡﹔轄區居民、商戶也不盡是通情達理的。任務完成不好,還要被上級機關批評,真是兩頭受氣。
至於“三怕”,一怕搞檢查。碰上檢查、評比,社區最是焦頭爛額,幾天幾夜加班加點,就為了領導10多分鐘的“蒞臨指導”﹔第二怕做台賬。“工作干得好,不如台賬編得好。”社區“承接”的上級職能部門的各項工作,都要通過台賬“見成效”。有些工作社區確實沒開展的,隻能憑空“編”﹔三怕當“會托”。“這個啟動、那個開工,都要通知社區派人參加,說白了就是湊人數。”有社區工作者抱怨。
“政府職能部門不能將‘球’都踢給社區,要明晰社區的責權利。”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委黨校教授謝金甫認為社區減負迫在眉睫。他建議建立行政事務進社區申報准入制度:政府職能部門要“跨腳”進社區,必須經過批准,而審批機構要有社區代表參加。
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講師劉建民認為,應大力培育和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加快推進社區工作專業化,同時調動包括社工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多元主體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管理。
陸仁偉建議,一方面要比照村干部或大學生“村官”待遇水平,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和報酬,從而加大對優秀人才、年輕干部的吸引力。同時,要積極探索社區行政、服務兩責分離,將社區服務推向專業化、標准化。(記者 王明浩 謝振華)
《 人民日報 》( 2013年11月2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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