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3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國務院此次出台的《意見》,對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市場,在土地、稅收、補貼等關鍵政策上均有突破。政府可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
對於養老服務用地,《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政府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就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准,分級分區規劃養老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民小區,要陸續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挪作它用。
白景明指出:“我國基本公務服務正在進入‘擴圍提標’階段,政府大包大攬的模式,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的實際需求。讓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不但可以滿足人們對養老服務多樣化、多層次需求,還將進一步推動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拉動消費、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記者 李麗輝)
延伸閱讀
國外政府如何“購買”養老服務
美國
老年人一般選擇到老人公寓、老人院和老人護理院等機構養老。其中,老人公寓是由政府或社區出資為身體健康、生活自理的退休老人提供的低收費老人住所。而老人院、老人護理院是私人開辦的機構,肩負康復訓練等醫療職能,政府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向私營機構“購買服務”來發展老人服務業,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會向入住私人機構的老人提供費用資助,加上保障基金、商業保險補貼、政府養老金等,真正由個人支付的隻佔原費用很小一部分。
英國
養老機構包括老人日間護理服務中心、養老院、老人福利院、老人護理院等。政府對處於貧困線以下的低收入或無收入家庭成員給予養老補助,並為無人照顧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了收費較低的老人公寓,而孤寡、殘疾老人可在社區內養老服務機構免費接受專業工作人員的照顧。
日本
對於居家養老有困難的老年人,政府通過政策引導,積極建設各種不同類型的老年住宅,如養老院、護理院、福利中心、康復訓練所等。日本國家和地方政府通過委托和招標的形式,將80%左右福利設施交由民間社會福利法人具體經營和管理,土地由當地免費提供,國家直接經營的福利設施僅佔20%左右。政府負責制定標准和規則,給低收入老年人一定的養老補助金,讓老年人自己選擇養老服務,促進了養老服務的社會化。
《 人民日報 》( 2013年09月23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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