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30日08: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渠道控制是否涉嫌壟斷?
目前還缺乏事實証據,但供應商具有最高支配權,為渠道壟斷創造了可乘之機
進口車廠商通過限定價格和控制配額等行為控制渠道一直存在涉嫌壟斷的爭議。那麼,進口車市場的渠道控制是否違反了《反壟斷法》?
據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成律師介紹,我國《反壟斷法》嚴格禁止經營者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也禁止供應商與經銷商達成協議,以固定產品的零售價格或限定最低零售價格。
劉成說,要判斷進口車定價及銷售是否構成違反《反壟斷法》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例如,進口車佔據國內汽車市場的份額高低、進口車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進口車市場是否具有封閉性特征等等,不能武斷地認為存在限價就斷定其違反《反壟斷法》。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劉繼峰教授也認為,僅憑高價不能斷定違反《反壟斷法》,還需要分析市場結構以及消費狀況等多方面因素,目前還缺乏事實証據,無法判定。
那麼,為何這一備受詬病的問題多年來從未見有關部門調查取証、整頓改善?賈新光表示,不僅是因為背后牽涉復雜的利益分配,還牽涉現有汽車市場政策的漏洞。
依據《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進口汽車流通經銷服務領域實施4S店為基礎的單一模式。依據條款,進口汽車廠商通過在中國市場設立分公司或授權獨家總代理,全權控制經銷商的售價、掌握各經銷商的配額,政策漏洞賦予進口汽車廠商最高支配地位。
賈新光認為,《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頒布時,國內進口車市場剛剛起步,該《辦法》確實起到了規范市場的積極作用。但是經過8年發展,目前國內汽車市場已經成熟,《辦法》反倒成了進口汽車廠商壟斷渠道的“保護傘”。
供應商不僅掌握著汽車的定價權、配額控制權,還控制著進口汽車的零配件供應和售后維修。進口車不單整車售價高,零配件價格也畸高。據北京朝陽區的一家奧迪4S店銷售人員介紹,一輛售價40萬元的奧迪整車,拆成零配件可以賣到80萬元。
總代理規定進口車零配件隻通過4S店銷售,不流入汽配城,消費者隻能無奈接受4S店的高價零配件。
政策賦予總代理“說了算”的地位,與我國的《反壟斷法》顯然存在矛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東說,從《反壟斷法》角度,供應商向經銷商收取建店保証金、限定價格、控制配額和零配件銷售這一系列行為,明顯不符合《反壟斷法》中的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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