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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奮發有為的態度推動和改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實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理論源泉是實踐,發展依據是實踐,檢驗標准也是實踐。
在當前形勢下推動和改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實踐,要求我們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的十八大精神上來,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保障和服務黨的十八大戰略部署的實施上來,把工作成效體現到開創人民司法事業新局面、保障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工作實踐中去。
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要在推進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建設上下功夫﹔要在依法懲治違法犯罪、妥善化解矛盾方面上上水平﹔要在堅定理想信念、狠抓隊伍建設上用心力﹔要在優化司法環境、強化司法基本保障上謀改善﹔要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司法保障上見成效﹔要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上顯身手。
三、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發展和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理論
黨的十八大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理論的發展和創新提供了不盡源泉和不竭動力。
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要“破”因循守舊、固步自封的思想,“立”與時俱進、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破”懼怕困難、畏首畏尾的情緒,“立”攻堅克難、開拓進取的精神風貌﹔“破”多做多錯、滿足現狀的觀點,“立”居安思危、奮發圖強的精神境界。自覺地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從主觀主義和形而上學的桎梏中解放出來。
二要積極借鑒國外司法建設的有益成果。但在借鑒有益成果時,絕不能照搬西方模式,絕不能無視他國司法制度的生存土壤和條件﹔絕不能無視我國的國情和階段性特征。
三要立足國情,著眼於解決中國司法所面臨的實際問題。要在弄准中國司法問題的“症結”和“病灶”上下功夫﹔要在是否能夠有效解決中國特有問題上講借鑒﹔要在解決中國特有問題上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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