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專家解析:十八大報告吹響反腐倡廉法治化號角--十八大專題報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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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可致亡黨亡國”等多處提法振聾發聵

權威專家解析:十八大報告吹響反腐倡廉法治化號角

2012年11月10日13:55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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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一部反腐敗法律

記者:反腐要“標本兼治”,這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一項重要共識。十八大報告中指出,要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應該如何理解“標本兼治”的深層次含義?

汪玉凱:治標是發現一個抓一個,治本就是要通過制度,制度最重要的就是法律。再就是預防和懲治。現在我們出台了這麼多制度、規范,但大部分都是政策。鑒於這樣一種現象,我認為出台一部反腐敗法是非常重要的。

林喆:從根本上說,應該將反腐敗法納入立法規劃,制定出台反腐敗法。可以說,一部反腐敗法典的出台是反腐敗體系建成的重要標志。

記者:反腐工作走法治化道路也已經是眾望所歸。十八大報告中指出,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十八大之后,反腐敗領域的法治建設中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馬懷德:盡快制定行政組織法律法規,用法律形式規定組織的職能和權限,依法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職權法定。尤其要通過立法將黨委和一把手的權力置於法律框架中,運用組織法防止權力濫用。通過完善程序法治,健全公開制度,將公權力活動的各領域、各階段公之於眾,隨時接受各方面監督。

黨內監督和行政監督對於制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無疑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有效的司法監督同樣不可或缺。尤其在公眾參與熱情高漲、新興媒體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更應該重視司法監督的作用,運用法治的方式制約公權力,糾正違法行為,懲罰貪腐犯罪。樹立司法權威,使司法成為公眾信賴的、有效的解紛方法。修改相關法律,擴大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等受案范圍,降低起訴條件,改革審判方式,擴大調解和解范圍。

李成言:反腐倡廉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是一個必然的趨勢,我們也正在向這個方向努力和進步。已經出台的一些文件使制度化的約束力不斷提升。比如,2010年2月24日,經過多年的准備醞釀,《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頒布實施,替代了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其中“8大禁止”、“52個不准”涵蓋了行政權力使用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這一准則的出台,進一步規范了官員能干什麼、不能干什麼。

這些制度建設的成果,為未來反腐倡廉法制化建設做了准備,奠定了基礎。從各國的經驗看,反腐倡廉的法制化之路,都會經歷一個從政策到制度,再到法律的過程。近十年來的實踐,正是在做著這樣的努力。

我覺得法制化對以后的反腐工作影響會很大。法制化以后對貪腐行為的震懾力量也會更大。但是改變不會是一兩天完成的,而是需要有一個逐漸走向法治的過程。

林喆:借鑒世界各國反腐敗法律當中的成功經驗,將來的反腐敗法應該具有這樣一些制度內容:第一,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第二,接受禮品、接受饋贈的最高限﹔第三,官員禁止從事第二職業的規定﹔第四,官員離任以后禁入領域的規定﹔第五,親屬回避規定﹔第六,反腐敗的權威機構及其相互關系。至於干部每年一度的考核制度、重大事項匯報制度和黨政干部的問責制度及其復出的嚴格規定可以進入黨規,如《黨員干部道德准則》。(記者杜曉范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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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實習)、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