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朱书缘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习近平在3月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还强调,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检察官要有审案判案的权力,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制约,把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法官、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今年3月,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11月,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制度落到实处,对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障司法公平正义起到十分重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撰文指出,建立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公权力行使坚持“有权必有责、权力受监督”原则。司法权虽有其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但也受此原则约束,理应实行司法责任制,以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纪国法双管齐下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向社会公布。两项党内法规与修订前相比,均有非常大的变化。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旨在一方面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一方面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从而在全党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曾谈到,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对党员干部违法的处理也更严厉。要保障党内法规执行力,不断加强对党内法规性质、意义、作用和功能的认识,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定、备案和解释机构和程序,增强党内法规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此外,还要加强纪检监督,严肃追究对党内法规执行不力,违反党内法规的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
培育全民法治意识:
公平正义由人民来评判
“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如此强调。习近平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在《求是》的署名文章中还谈到,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没有法治意识,就没有法治国家。要把法治国家建设纲领和蓝图变为人民生活现实,须举全党之力、全民之力,万众一心、共同努力。专家分析认为,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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