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一個人腐敗墮落,往往是從貪佔“小便宜”開始的。分析近年來查處的典型腐敗案件,都有一個量變到質變、小節到大錯的過程。基層干部容易產生一種活思想,認為自己掌點小權,干不了大事,平時行個職務之便,吃點收點或撈點,既上不了綱,又觸不了法,最多算生活小節﹔有的自認為貪佔“小便宜”手段高明,無影無蹤,或者是自己人、哥兒們,保險可靠,不會出問題,即使出問題也會有人代為“頂杠”﹔有的看到身邊的人常搞點“小腐敗”,生活滋潤,逍遙自在,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於是揣摩效仿,甚至暗中較勁、試比高低﹔有的認為為他人辦了事,有送就收才顯得隨和自然,而不被人視為“假清高”﹔有的認為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與其保持操守,不如隨波逐流,即使查也是法不責眾,檢查一陣子,享受一輩子。這些認識和行為都是錯誤的、十分有害的。
——《在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3月18日)
■ 典出
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
——先秦·韓非《韓非子·喻老》
■ 釋義
千丈長的大堤,因螻蟻的洞而潰決﹔百尺高的房屋,因煙囪裂縫中迸出的火苗而焚毀。比喻不注意小事則會釀成大禍或不注意小事則會造成嚴重的損失。這就警示我們,一個領導干部如果在小事小節上“失守”,就很難在大事大節上守得住,這是被無數事實証明了的一條規律。領導干部要認真對待小事,守住小節,絕對不能放任自己、放縱自己,莫讓所謂的“人情往來”成為“溫水青蛙”,否則必將釀成大錯、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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