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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违法次数高,理应建立“黑名单”

邵宇芳

2015年10月23日15: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0月22日,媒体报道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曝光今年以来200个交通违法大户,新乡一公车违法784次,排名第一》一事。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交警部门了解到,就在交警总队21日曝光当晚,这辆排名第一所属新乡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豫GAA016,已被新乡市交警部门依法扣留。(10月23日 人民网)

784次交通违法,这样的数字让人震惊。虽是个案,却再一次说明了:政府公车交通违法次数高、查处难已是不争的事实。按说,政府作为遵纪守法的带头人,理应成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表率,却为何频频成为“违法大户”?

说到底,政府公车频频出现大量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仅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漠视,其背后更突显了特权意识和官僚主义。他们之所以无所畏惧地闯红灯、超速、占用应急车道,正是由于特权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其背后的一个“潜规则”是:只要出现交通违法,领导批一个条子、打一个电话,交警部门就会“大事化小”,最终“小事化无”,免予处罚。而当越来越多的交通违规行为没有获得依法处理,其所带来的负面后果也就显而易见了。

拿新乡政府公车违章784次来说,其行为威胁的已经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而是切切实实的对其他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行人产生了威胁。一辆肆无忌惮的政府公车,身背784次未处理的违章,还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道路之上,这本身就是一个“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会爆炸,引发更严重的交通事故。难以想象,当这样的“特权公车”泛滥成灾,当这样的“权力违章”成为习惯,普通民众该是怎样的怒目斜视?

大量违章的政府公车,不仅让法律蒙羞,更让政府形象“扫地”,久而久之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引发公众仇视心理。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在制度层面上尽快制定条例细则,防止出现越来越多的“特权公车”和“霸王公车”。

笔者认为,交警部门不妨仿照国家旅游局的“游客黑名单”,也建立一个“公车黑名单”,将在一定期限内违法数量偏高的公车加入“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将违法行为较多的公车司机也加入其中,对屡教不改的司机予以严肃处理。相信通过“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必定能倒逼公车使用部门“不敢违规”、“不能违规”,通过加大对公车违法的监管力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必定能够斩断“特权公车”背后的利益链条,最大限度遏制公车违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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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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