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勇
送走“公费医疗”别来“二次报销”
张贵峰
与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一起退出历史舞台的,还包括公费医疗制度。媒体报道,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这则消息传出,着实令人兴奋,不仅体现了公平,还将“碗里的”合并到了“锅里”,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过,在欣慰之余,笔者还有几分担忧,这是因为:一方面,现有的“取消公费医疗”制度,针对的仅是一般公职人员,并不包括具有一定级别的高级官员,到司局级以上基本上是全免费的;另一方面,即使对于那些普通公职人员来说,目前“取消公费医疗”,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优厚的医保待遇就会从此消失。因为许多地方在“取消公费医疗”的同时,又为公职人员新增了由财政埋单的“补充医疗保险”,为他们在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后的自付部分再次提供“二次报销”。
因此,要想真正实现公费医疗并轨,不应满足于“缩减至个别省份”,还要同时进一步考察这种“缩减”是否涵盖了所有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诸如“补充医疗保险”这类变相的“医保双轨制”?否则,医疗改革难免有“名不副实”之虞。千万别送走“公费医疗”又来“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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