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19日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网友认为,对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充分体现了重事实、讲法治的精神,有力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让我们看到,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绝不仅仅是在口头上“喊号子”,更有落实在行动的“实锤子”。
网友“lsg721225”认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倍受媒体和世人关注。公开审理,把审理过程向社会公开,一方面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实现审判在阳光下进行,保障了审判和裁判的公平、公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同犯罪作斗争,弘扬了正气凝聚了人心;另一方面回击了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种种“猜测”,切断了别有用心的“诽言妄语”源头,震慑了蠢蠢欲动的“苍蝇”,树立了“打虎”的司法权威。网友“午夜听蝉”在帖文中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毋庸置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大的也是最直接的公平正义。司法为公,司法为民,是原则更是底线。薄熙来案体现了党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决不手软,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也决不是一句空话。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我们党维护公平正义的狠招。只有敢于“亮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魄力抓作风问题,无论是怎样的位高权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对于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公开审理,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薄熙来一案让我们看到‘法治’的意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会受到严肃处理,是没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和‘特殊公民’存在的。”“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忘乎所以,一旦碰触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只能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谁要是以身试法,谁要是妄自尊大,谁要是不按客观规律办事,谁要是把自我约束不当回事,谁都要碰钉子,谁都没有好下场,谁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这绝不仅仅是在口头上‘喊号子’,更有落实在行动的‘实锤子’。”
网友“林伟”撰文写道,贪腐,犹如“白袍点墨”,洗不清、回不去,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心存侥幸必自败,放松要求必自毁。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越是官高权重,越是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做人,坦坦荡荡,诚实守信;做事,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官,清清白白,心底无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网友“kuailetianshi618”表示,每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以薄熙来为反面教材,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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