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中撰文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8月2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制度是一种依据,是推动工作顺利进展的重要工具,必须“常用常新”。把制度挂在嘴边、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终究是一种形式,而把制度记在心里、落在行动上才是一种务实。为此,制度应当成为“勤劳人”,而非“稻草人”,常常运用在工作中,指导工作,推动工作。
用得上,才定制度。制度作为一种理论,来源于实践,也能指导实践,这就是制度的价值,一项制度能制定出来,其根据在于适合于具体的工作,符合工作的规律,在实际操作中是“用得上”的,按照制度来执行,工作往往就能事半功倍。
用得好,才推制度。制度上墙的意义在于扩大宣传面,或者扩大监督面,指导更多的实践,更好地推广实践方式与方法。一项制度的推广价值来源于让人满意的工作实践,换而言之,制度是工作反思和总结的结果,是提升完善后的理论工具,应当常常使用。
用得久,才靠制度。制度的形成初衷还在于其长远意义,它是经过深刻的总结和提炼的理论精华,并非只是一时之用,而是一段时间甚至更长的指导性工具。制度既然已经制定出来,就不能当作“稻草人”,而要使用总结出来的正确方法经常指导实践,科学实践,规范做事,实现制度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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