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群众举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情况,中共上海市委高度重视。8月2日当晚,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相关调查和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2013年8月6日《东方网》上海严肃查处市高院涉“夜总会娱乐色情活动”当事人)
被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高院原几名法官因参与嫖娼活动,日前终于尘埃落定。依照相关法纪规定,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决定:分别给予参与嫖娼活动的几名法官开除党籍,开出公职和撤职处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毋庸置疑,依照相关法纪规定,对参与嫖娼活动的几名法官进行党纪政纪行政之处分,维护司法公正。上海市对几名法官参与嫖娼活动给予严惩,说明党纪党规不容玷污、践踏、破坏,不管是什么人,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必须严惩不贷。
但令人痛心和愤怒的是,作为法官应该知道中央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严禁”和“不准”,上海几名法官无视党纪党规,参与嫖娼活动,影响恶劣,发人深省。其危害至少有两点:一是,顶风作案。中央明确“八条规定”和加强“四风建设”以及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几名法官却无视中央精神和党纪党规。二是,知法犯法。明明色情服务是法律命令禁止的,可几名法官,却置若罔闻,参与嫖娼活动,严重地损害了执法部门在公众中所应有的形象。
像这样的腐败分子不予以严惩,那么党纪国法何在?执法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何在?
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这是党的要求,群众的呼声与愿望,是正义之举。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就能让更多的人从中得到教育与警醒。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提醒和教育干部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任何时候都要时刻牢记党纪党规,都要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声誉与形象。
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就能避免党员领导干部少犯错误和不犯错误,就能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与朴实的工作作风,就能尽职尽力为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就能促进和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并能保证干部与群众的密切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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