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国家高官纷纷“落马”,其中包括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原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陕西“表哥”杨达才等。随着中纪委“打老虎”决心的不断深入,网上还陆续爆出了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贵州安顺市市长王术君等。曾经,他们都是政坛上显赫一时的官场达人,但最终均被贴上了腐败的标签,成为遭受群众唾弃的腐败官员。
在这些“落马”的腐败官员中,近期宣判的刘志军案、雷政富案一度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其中大家讨论得最多的是这两位高官在庭审中的神情和语言。在庭审中,刘志军当庭念悔罪书悔恨万分,念到声泪俱下,刘志军还表示,因为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放弃了价值观的改造,才走上了今天的断头路。而雷政富在庭审中更是不乏“雷人雷语”,自称与不雅视频中的女主角赵红霞是在“耍朋友”,并认为好色并不构成犯罪。
试想,如果不是刘志军担心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以他的个性,根本不可能当众涕泪俱下,如果不是担心被判更高徒刑,雷政富也不会说自己跟赵红霞是在“耍朋友”。两位官员如此“装傻”为哪班?一看便知,前者为了保命,后者为了减刑。然而,从最后的判决结果来看,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尤其是刘志军保命成功,审判长将刘志军判死缓的理由向媒体透露后,官员“装傻”成为另类“立功”的推断便更加具有说服力。
按照刑法规定,要保命,要减刑,无非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否则是不构成减刑条件的。但是,腐败官员简单“装傻”就能对审判结果有所如此大的影响,确实值得大家深思。如果这一哭一闹一悔恨就可以成为轻判的理由,那么,无疑挑战了法之的权威、彰显了法之柔性。可想而知,这些悔罪“装傻”的行为怎可成为另类“立功”,作为腐败官员减刑的依据?
笔者认为,法是刚性的,不论是任何人,身居任何职位,都应当一视同仁依法论处,不应被他们悔罪“装傻”的表象所迷惑,因为,腐败官员们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何种性质。既然是国家官员,领导干部,就应该知道所挥霍的公款和所收受的贿赂是人民的血汗钱,是纳税人辛苦缴纳的税款。所以,法官不能轻易为他们“开恩”,认定他们的悔罪假象,而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腐败官员们依法判处,尽量彰显法律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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