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来被称为“礼仪之邦”,中国社会被称为“人情社会”,自古就有礼尚往来之风俗。逢年过节,更是走亲访友、叙旧谈心、联络感情的好日子。
中秋、国庆、元旦……佳节来临之际,总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唐代诗人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两句古诗。笔者认为,作为党员干部,如果将这两句古诗换成“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清’”,更值得深思和感悟。
思“清”就得 “思廉”。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反腐古训。我们的党也始终坚决对各种腐败行为进行严厉地打击,绝不会让任何腐败分子有逃脱惩处之机。每逢佳节倍思“廉”,一些曾抱有侥幸心理的贪官,如今身陷囹圄,他们面对大好时光会有何感想,笔者不得而知。不过,每当媒体披露腐败案件时,笔者总是在为清除蛀虫叫好的同时,也在为一个又一个干部的落马、一个又一个家庭的破碎而感到痛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果真有爱心,真有亲情。更应在佳节来临之际廉洁自律,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勉,既要想小家,更要想大家,给困难的群众送去更多的温暖。唯有如此,广大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地做到“思廉”。
思“清”就得思“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乃北宋著名政治家范仲淹为官之道。共产党人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每逢佳节倍思“责”,当成为党的根本宗旨。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一方秩序,保证一方平安,造福一方百姓。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自身、下级人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引导他们把精力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干一件成一件,积小干为大干,积小变为巨变。唯有如此,广大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地做到“思责”。
思“清”就得 “思民”。在历史上,那些开明重民的从政者,多有安“黎元”、济“苍生”的情怀。每逢佳节倍思“民”,这是党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所系。越是佳节来临,越能体现党员干部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到基层单位、群众家里走一走、看一看、问一问,看看他们在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精神、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使他们都能过上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还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访贫问苦,把党的恩情和节日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家中,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唯有如此,广大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地做到“思民”。
每逢佳节倍思“清”,是人民群众的心愿,百姓从心底思党员干部清廉,思社会风气清新,思党风政风清正。古人尚且有“民事未妥,寝食不安”的俗语。作为党员干部,应有更高的境界。当时时想想老百姓节日里缺什么、愁什么、盼什么?要把群众的所需所盼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使每个人都能欢欢喜喜地过好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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