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院在各级人民法院中开展了司法作风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司法干警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看完最高院选编的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不禁掩卷深思,顿生惕然之心。
对当事人态度冷淡、语言生硬;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审判礼仪欠缺,审判技巧有待提高,等等,这些平时在我们自己身上或多或少、时有时无地存在,并没引起足够重视的司法作风问题,在这些案例中成了不少法官犯错误、栽跟头的重要诱因。这些案例再一次告诫我们:切不可以为只要自己不违反党纪国法,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站稳脚跟,就能够对司法作风建设中的这些问题等闲视之。殊不知,细节决定成败,于细微处见精神,司法作风建设决非小事。
司法作风建设无小事,因为司法作风是检验一个法官精神风貌、水平素质的试金石。作风散漫、小处随便足以影响自己的个人形象。久而久之,更会从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由作风问题上升为违纪违法问题,清人方苞说得很透彻:“苟以细过自恕而轻蹈之,则不至于大恶不止。”在现实生活中,“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人和教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案例中这些犯了错的同行,如果不能及时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而是听之任之,就极有可能越陷越深。而我们这些受教育者,如果对这些反面教材哀之而不鉴之,不能引以为戒,努力纠正自身司法作风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难保不会重蹈覆辙。
司法作风建设无小事,更因为司法作风是衡量一个法院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风向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神圣职责,司法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法律权威的认可度和法院的公信力。案例中少数法官败坏司法作风的言行,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不仅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损人民法院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公正廉洁的整体形象。相关人员虽然已经依纪依法得到了相应的处理,但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在当地却是短时期内难以弥补的。因此必须以抓廉政建设的态度抓司法作风建设,采取果断措施整治优化司法作风,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抓不懈。
小事不小,平常处不可随便。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队伍的认识,往往就取决于与之打交道的那一两个法官的司法作风。一个基层法院长期培育形成的良好社会形象,有时就是因为个别法官有悖司法作风建设的不良言行而毁于一旦。因此对于我们每一个基层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而言,人人都是司法作风建设的主体,个个都是司法作风建设的责任人,每个人都必须积极投身于司法作风建设之中。具体而言,一要带有真心实意。牢牢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带着深厚的感情开展审判工作,尊重善待当事人,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做好审判工作。二要提高真才实学。练好做好审判工作的本领和能力,当前尤其要把增强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不断提升调解能力作为提高审判水平的重要内容,努力学会在复杂情况下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三要坚持真抓实干。始终紧绷抓好自身司法作风建设这根弦,把司法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之中,不断强化自律意识,慎微、慎初,做到小事也要谨慎,小错也要警惕,小处也决不随便,努力用一流的司法作风取信于民、执法为民。 (吴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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