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为建筑企业设立的资质审查制度,却成了住建系统的寻租利器。继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副司长刘宇昕因受贿288万,一审获刑12年后,近日,媒体披露该司综合处原调研员罗晓杰,也因提前透露评审信息收好处费获刑。两起涉及住建系统受贿案,让建筑行业资质评审背后的黑幕浮出水面,严密的程序和规定,在“钱权交易”下屡屡被轻易突破。(2013年5月29日新京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建筑企业设立的“资质审查制度”,原来应该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的,也是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审查者和被审查者穿起了同一条裤子,站到了同一个战壕,严密的程序和规定,在“权钱交易”下屡屡被轻易突破,法律尊严和民生工程也屡屡被践踏。那么,为何严密规范的“资质审查制度”竟然沦为“寻租利器”?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担负着对建筑市场、建筑企业监管、审查职责的住建部门,有着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但是,再严的制度,离开落实,也是空摆。目前,为何一些地方屡屡发生建筑质量问题?一方面与建筑方、施工方可能存在的偷工减料有关外,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那就是一些建筑企业在“准入”的时候,就缺乏严格、严密的审查把关,导致一些资质不具备的建筑企业也参与到了建筑大军中来,给建筑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制度一旦被束之高阁或者被肆意践踏,取而代之的必将是人情关系和“权钱交易”。因此,要想减少“楼歪歪”、“桥脆脆”等,必须硬化制度执行,强化制度落实,真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则面前没有通融。
干部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而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哪怕是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也可能产生祸端。因此,必须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不难看出,前文提及的这位住建部女调研员,由于其掌握着资质审查的生杀予夺大权,因此,其极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成为一些人拉拢的目标。对其权力运行的过程,尤其需要强化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守官德。换句话说,无论是做人,还是做官,都要有最起码的底线。再好的官员,丧失底线,也将跌倒。道德底线,必须遵从、服从于法律底线,绝不允许耍特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精神的前提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优良的品德修养和道德操守,约束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尤其是在与企业老板交往、打交道的过程中,要有度、把握底线,绝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一旦官德缺失、底线丧失,也就离腐败堕落不远了。
腐败不除,祸国殃民。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奉劝那些还在腐败边缘徘徊的官员,赶紧收起贪婪的心、收回贪腐的手,严以律己、恪尽职守,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也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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