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因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固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后近3年间,杨志辉在刑期内并未被开除公职,而是调任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
无独有偶,该局副局长许新也曾被判玩忽职守罪,先后担任固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并最终升任为固始县国土局副局长。(5月9日搜狐网)沸沸扬扬的湘潭市 “火箭提拔”事件才刚刚尘埃落定,固始县又明目张胆的导演了“戴罪提拔”的闹剧,令人咋舌,令人震惊,令人心寒。更叫人气愤的是,面对这一闹剧,固始县国土局的相关职能部门却理直气壮地回应:“不知其被判刑”。人们不禁要问:这种“提拔重用”凭的是什么,走的是什么程序,纪检、组织等部门为何“一无所知”,为何几次提拔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这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玄机?
众所周知,干部的提拔任用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严密的程序,需要经过推荐、考察、公示、任用等一个一个的步骤,
不仅要查看个人档案,听取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而且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因为工作失职、渎职被判刑,走的是司法程序,靠的党纪国法,维护的是党的形象,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政府的公信力。一旦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并会有判决文书,且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单位、个人。而固始县国土局回应“不知情”,其实是刻意回避问题,不敢揭开谜底;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是对权力的亵渎和糟蹋;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纠。这是我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的光荣传统,近年来,国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制度不断完善、惩处更加严厉。《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等一批规章制度早以昭告天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既是我们工作的准则,也是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和违背的“红线”。身为政府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学习其基本内容,更要贯彻好、宣传好、执行好,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令畅通、上下一致,才能不走弯路、走错路、走歪路,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人们的考验。
固始县的相关职能部门确实该好好反醒反醒了,千万不能再执迷不悟、越走越远了。其实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一错再错、不知悔改、不肯悔改,只要固始县态度端正、诚恳,积极面对公众和媒体,勇敢改正,努力作为,大胆追责、及时问责、严肃问责,还公众一个清白、还世人一个真相,事情终会平息,终将过去。我们的工作、生活仍将继续。当然,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做出“戴罪提拔”这种错误之后,痛定思痛的决心、敢于反醒的勇气、奋起直追的恒心、扎实干事的行动。
提拔干部、重用干部是一件实事,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大事。不仅关系个人前途,更影响党和国家的事业、命运和未来。来不得半点虚假,掺不得半点私心,需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需要制度刚性保驾护航,需要程序正义精心呵护,需要政府的公平公正,只有如此,才能让更多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走上权为民所用的平台,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奉献青春,才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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