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市委组织部发言人刘建中10日晚宣布,揭阳市委决定,撤销江中咏揭东县副县长、揭东区副区长(2013年揭东撤县设区)任职决定,按办事员职务重新安排工作。(据5月11日新华网)
人们注意到,这是继湖南湘潭市委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韬湘潭县副县长职务、按科级职务安排相应工作之后不久,又一起违规提拔年轻干部的案例,再一次引起人们对破格提拔年轻干部的思考。从这次揭阳市委的做法来看,没有回避网民质疑,而是果断采取措施、主动公开处理决定,显示出“知错就改、重拾公信”的勇气和决心。
架起规范选任“高压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选任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丝毫差错。反思“27岁副县长”降为办事员的教训,在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破格提拔”年轻干部时,尤其要坚持标准不走样,严格把好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关,对拟任对象的政治表现、任职资格和综合表现进行严格审查。要坚持程序不变通,重点把好民主推荐关、考察评价关、讨论酝酿关、上报审批关,避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纪律不放松,做到不个人指定、不临时动议、不超越常规、不突击调整等,用铁的纪律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常设监督检查“预警器”。这次“27岁副县长”降为办事员,也是起因于网民“爆料”,显示出网络监督的强大力量。事实上,阳光操作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检查是最牢的“防火墙”。在干部工作中,要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平台,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最大限度地拓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范围,让群众事前先准备、事中有选择、事后知结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一些人借“破格提拔”之名搞不正之风,行任人唯亲之实,真正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选人准确度和群众满意度。
念好责任追究“紧箍咒”。从揭阳市委通报的情况来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成立工作组,对“27岁副县长”任职违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这表明在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上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推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决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哪里错了就从哪里纠正,谁有责任就追究谁。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网络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不能让一些投机取巧者钻空子、捞好处、占便宜,从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选人用人历来是一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选什么人、用什么人,不仅事关事业的成败,而且事关人心的向背。人们看党风正不正、作风实不实、民风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看选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是否选贤任能。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原则、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监督,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真正做到选好一个干部就是树一面旗帜、凝聚一片人心、营造一股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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