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无为县襄安镇境内,交警检查一位司机时,遇到不小的困难。“他不接受检查,态度蛮横。”当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呼吸气式酒精检测时,男子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人民网4月28日)
酒驾,已属重罪,可偏偏这酒是“为政府、为人民”所喝,这位村干部真可谓是时时刻刻“心系百姓”,当然这救不了这位村干部,更何况,这“为政府、为人民”背后所掩藏的,恐怕并不是仅仅六个字这么简单。笔者不禁想问,什么样的政府工作,什么样的民生大事,需要在酒桌上进行?
答案只有一个,需要上级领导“帮帮忙”的事,俗称“走后门”。无论是出了麻烦事需要上面“放点水”,还是有工程项目想走“简易程序”,走后门都是一个好办法,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段”,只要给相关部门、领导送个礼,再请他们吃个饭,事情自然也就好解决了。因此,这一句“为人民喝酒”折射出了当前我国政府工作的弊病——酒桌上面好办事。“为人民喝酒”,喝的只怕不是酒,而是对上级的恭维,对利益的追求,对制度的无视。
国家八项规定出台,明令禁止餐桌上的腐败,而这位村干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餐桌上的腐败视作“为民办事”,这是可笑、可悲、可耻的,笔者并不认为需要在酒桌上谈的事真与人民有多大牵连,而这位村干部在酒驾后将“为民喝酒”如此堂而皇之的说出口,除了暴露现在政府工作中的猫腻,也反映了部分干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问题。
认为自己是“官”就拥有了特权,只要套上“为人民”的帽子就可以万事大吉,有这种思想的干部不在少数,这也正是腐败屡禁不止的结症所在。无论是村干部、镇干部,还是级别更高的干部官员,既然是干部,就应该明白自己的使命所在,忘记自己“公仆”的本质,只会自掘坟墓。
“为民喝酒”的闹剧落幕,可这次事件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却不能落幕。如何加强政府工作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每次都“事后诸葛亮”不是办法,只有真正从源头把关,防微杜渐,才能让工作回到正轨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