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省长魏宏在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上强调,各方面要高度重视对“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接收、使用情况和使用原则,请公众参与监督,把捐赠的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区群众身上。
魏宏要求立即建立对各方面捐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保障、程序保障和工作保障。资金接收管理上,政府性捐赠资金统一进入省财政厅开设的专门账户;慈善总会,红十字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教育基金会,见义勇为基金会、光彩事业促进会、海外联谊会等社团组织接收和募集的捐赠资金,要严格按社团组织接收捐赠资金的有关规定做好登记管理;省级有关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接收和募集的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按规定交入省财政指定的捐赠资金账户。资金使用上,所有捐赠资金,除捐赠人明确有定向使用意见外,其余全部原则纳入灾后重建规划进行安排。资金监督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省财政厅、社团组织和有关方面要通过网站、报纸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公众关切。(记者 胡彦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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