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凌晨,四川省芦山县清仁乡副乡长杨成毅因脱离救灾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失误,被芦山县委免职,成为震后首名被免职干部。当天,杨成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接受处分,但他已经尽力了,免职后仍将继续努力工作。(4月25日京华时报)
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哪里遇到困难,哪里群众需要,就应该出现在哪里。在地震灾害面前,党员干部,必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靠前指挥,率先垂范。这是党性的要求,更是责任之使然。因为救灾不力,造成严重工作失误,被就地免职,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之意,是强化责任、警戒他人的迫切之需。在抗震救灾进入关键时期,当地县委做出如此决定,不容质疑。而至于被免职的干部是不是调查不实而被冤枉,也无需争议。震灾面前,救人第一位,工作最紧急。令人欣慰的是,这位“被免”干部,不是抱怨申辩,而是识大体顾大局,表示接受处分,并且仍“积极工作”,很让人感动,值得称道。
人无完人,不可能永远不犯错误。但犯了错误,就必须承担责任,也逃避不了。特别是在遇到地震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时候,由于情况紧急、任务繁重、头绪众多,稍有一处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动或失误,给抗震救灾工作带来影响,给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尽管前文提及的这位副乡长从地震发生第一天开始,就一直战斗在救灾第一线,在所负责村组已连续工作3天,没有回过家,没有洗过澡,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还是很尽力的,并且当时他还在物资更匮乏的村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脱岗”。但他确实因为自己没有在应该所在的清仁乡横溪村共星组的物资发放现场而导致了负面影响,虽然不是主观的,但这个按照要求是不行的。因而,芦山县委对其作出免职的处理决定是完全正确的,不存在冤枉不冤枉的问题。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抗震救灾只需要服从,不需要解释。特别是战斗在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更加应该不讲价钱、不谈条件,始终以抗震救灾为第一责任,始终以保护受灾群众生命财产为第一追求,最大限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倾心、倾力、倾情,要成为抗震救灾的顶梁柱、主心骨、带头人,切实做到哪里有危险、哪里最艰苦、哪里群众最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战斗在哪里。前文提及的这位副乡长,面对多少有一点“委屈”的处理决定,没有过多地抱怨、埋怨,而显得很坦然,并且表示自己尽力了,不后悔,免职前要尽自己的责任,免职后也会一样工作。他对记者说,“我当时应该在横溪村共星组这个点上发放物资,但是我没在。由于有两个组不顺公路,在乡坝头,我们要负责把救灾物资发放过去,我当时在永林组。我没到岗,这就是工作失误。我们有工作失误就是失误,我们就要认账。”这种大局意识、敬业精神、群众观点,值得肯定,也切合了抗震救灾工作需要。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位“被免职”的干部依然不失为“最美基层干部”。
地震现场,没有官或官位,只有爱与责任。面对灾难,大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关键时刻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共患难,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坚决完成好抗震救灾这项重大任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才是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的最好体现,这才是抗震救灾取得胜利的绝对保证。尽管因为工作上的失误而被免职了,但是爱与责任还在,因此,还要“继续努力工作”,这就是爱与责任的力量。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失职就要被问责。但是,问责,不是一棍子打死。被问责,也不能自暴自弃、怨天尤人。唯有正确对待,并以积极的心态继续为党负责、为民尽责,才可能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和理解。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不断修正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我党也才能不断走向成熟,并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共圆“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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