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员干部转作风取得明显效果。但“应景式贯彻”、“选择性落实”等情况仍普遍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待作风转变,观念上质疑、态度上冷淡、行动上消极,坏了党员名,凉了群众心。作风代表党风、政风,影响民风,使之全面扭转,亟待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一是布置“作风雷区”。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把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细化为具体、易衡量的指标,比如“跑风漏气”、“滥用职权”、“吃拿卡要”、“铺张浪费”、“出入低俗场所”、“包养情妇”等等,并作为“一票否决”的事项,纳入重点管控范围,使干部作风测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点燃“监督引线”。各级党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手段,加大明察暗访的频次和力度,“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及时通报作风整治相关情况,始终保持作风转变高压态势。还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弥补部门监督的不足。
三是击碎“潜伏幻想”。一旦发现查实党员干部涉足“作风雷区”,立即启动追责机制,果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坚持“制度面前无特权、纪律约束无例外”的原则,对待问题官员,绝不心慈手软,绝不纵容姑息,以改作风的“铁手腕”,警示党员干部远离“作风”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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