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33岁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毕业的肖明辉,在5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此前,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肖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经济参考报》)
金钱不一定能买到幸福,但金钱确能摧毁一个人的幸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前副局长肖明辉被判无期徒刑,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一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毕业的高材生,一名集众多荣誉于一身的有为青年,一个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干部,最终却因“好处费”葬送了前程,失去了自由。我们在为肖明辉扼腕痛惜时,更当从该案中汲取教训。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副局长被千万元“好处费”撂倒,就是一本拒腐防变的“活教材”,给其他领导干部敲响了“当官莫做发财梦”警钟。
当官的目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财是商人的价值追求,两者应该是两条平行线,不可出现交点。既然选择了当官,那就要断掉发财的念头;如果梦想着发财,那就别选择当官。否则,脚踩当官与发财两只船,轻者会因“官商勾肩搭背”而受到党纪处分,重者会因“官商权钱交易”而落马翻船。
俗话说:“无病不怕瘦,当官莫嫌贫。”清廉是中国吏治文化的核心,历来为人们所推崇。作为人民的公仆,更应该把清廉视为做人为官的本色。在对待金钱问题上,当恪守“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守得住清贫、禁得住诱惑,千万莫被一个“钱”字晃花了眼,弄昏了头。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身为党的干部,应自觉划清当官和发财的界限,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才能无愧于人民公仆的神圣称谓,才能避免被类似“好处费”撂倒的危险。
为官发财,应当两道。这是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也是李克强总理为官员划出的一条红线,应当成为党政干部的从政底线。领导干部如果还执迷不悟,继续做着当官发财的美梦,那无异于给自己的政治前途和生命自由备了副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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