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至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天津调研时强调,大政方针已经确定,方向目标十分明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关键是以好的作风来落实,聚精会神地抓落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变成具体行动、实际效果和人民利益。(据新华社)
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的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正确的认识只能来源于群众的实践,正确的决策只有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实现。只有从机制建设入手,才能在作决策、定政策时,以制度保证群众利益被充分考虑、群众意愿被充分尊重,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现在,有的领导干部高高在上,满足于发号施令,工作飘浮,不务实事;有的对党的决定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有的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听喜不听忧;一些地方在决策时,脱离实际情况,不顾群众意愿,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损害到群众利益、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做决策的根本要听取民意。要形成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导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决策之前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感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为人民谋利益应当更富科学性、更有针对性。我们强调在决策民生工程时,切实从“政府配餐”转变为“群众点菜”,扩大民主、尊重民意,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广度和深度,真正按照群众的要求来决定办什么、怎样办,确保民生工程成为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建立健全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才能在施政的每一策中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才能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聚我们的力量之源,筑牢我们的执政之基,实现国富民强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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