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文物部门获悉,今年1月以来,雨花台区金阳东街一处工地内接连发现多座六朝墓葬,但施工单位在未经考古勘探发掘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施工,导致5座六朝墓葬被破坏殆尽。考古专家根据现场发现的一块残存石门拱判定,其中一座被毁的墓葬为六朝中晚期的高等级贵族墓。(据3月28日南京日报)
六朝古墓被无情破坏,令人惋惜,令人痛心。痛定思痛,还应反思,为什么这六朝古墓会被明目张胆的强拆呢?
笔者认为,南京六朝古墓在文化执法部门眼皮底下被明目张胆的强拆,南京的文化执法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文化执法部门在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遭到对方拒绝签字后,不坐以待毙,而是像“钉子户”保护自己的房子那样拼死保护古墓,相信古墓也不会被强拆。施工单位就是利用了文化执法部门这短暂的“打盹”空隙,对古墓进行强拆的。
当然,不可否认六朝古墓遭强拆,这是施工单位逐利的结果。因为一旦古墓被确定为文物,对施工单位来说,只会有损失,而得不到丝毫的利益和好处。而且到那时,他们若想再施工,就会变得比登天还难。而现在强拆古墓,生米煮成熟饭,让古墓失去保护的价值,就再也不会影响施工了。
不过,笔者认为古墓遭强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对像南京这样破坏古墓破坏文物者的处罚力度不够。虽然《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都对破坏文物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就像是“纸老虎”,只能吓唬吓唬普通的老百姓。像南京这次5座六朝古墓被破坏的情况,顶天儿也就罚款50万元,这点儿罚款对于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如此处罚,又何以震慑开发商呢?
笔者认为,要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必须要让《文物保护法》等“纸老虎”变成真老虎。假如再出现类似事件,不能仅仅对破坏文物者进行罚款,还应该在罚款的同时,对被破坏的文物进行估价,让破坏文物者按价赔偿。我们知道,文物的价值一般都是天价,按价赔偿可能会导致破坏文物者破产。这样一来,才可警醒他人,如果再发现古墓,就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而不敢再明目张胆的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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