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2013年3月28日播出《二手房征税:需要细则,更需要细节!》指出,过渡期长达一个月,与20%个税赛跑。各地二手房交易汹涌如潮!出现了荒谬的离婚,摇摆的“婚姻”。3月6日、北京离婚人数1000对,比平时多出一倍,3月5日,昆明单日离婚数破纪录,3月4日,南京离婚人数294对为平时两倍。
其实,出现诸如此类的“政策性离婚”并非一时的产物,而是长期存在。前几年,东北一些城市出台取暖费报销新规,结果引来一股“离婚”潮,很多夫妻领离婚证后,报销双份取暖费。最近,新国五条二手房征税,不少城市再现“离婚”潮,很多卖房者、买房者以此避税,或者享受优惠房贷。据说,闵行区民政局婚登中心门口特意设起公告警示牌,提醒“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引来唏嘘围观。
政策性、离婚,当关键词相同的两个新闻连起来读,就难免产生一些联想。“政策性离婚”说到底,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出现有关的政策时,人们为了获得更多利益,采取离婚方式绕过政策限制。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如果连婚姻这么严肃、神圣的东西,都成为某些人用来规避政策、法规的条件,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避法现象令人担忧。”
但转过来想想,官方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警示的背后是国民的无奈。政策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意是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就像河道之于流水,但如果政策只发挥堵塞作用,则逼迫流水不得不另寻他路。因此老百姓的做法更多是迫不得已,有时无可厚非,从主观上来讲,应该是政策制定上不能留下“政策性离婚”的缝隙和硬伤。同时,如“笑贫不笑娼”现象,“政策性离婚”的当事人在当今的环境下并不会抬不起头,只有加大正面的舆论优势,鞭挞“政策性离婚”的丑恶,才会真正收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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