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河县委书记被知情人士爆出配备百万豪车,座驾超标五倍多。中新网记者16日了解到,该县县委书记郭德林乘用的大众途锐越野车,所有人为白河县一家民营企业,截至目前违章次数达80多次。白河县宣传部人士称,该车系从企业“借用”。(据1月17日中国新闻社)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陕西省市、县、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也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白河县的县委书记居然使用超标五倍多的百万豪车,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尽管称系从企业“借用”,但也绝不能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借用”就可耍特权?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地方主要领导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任何人没有特权。但是,前文提及的这位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委书记使用的超标豪车,仅“借用”大半年,截至目前该车违章次数已达80多次。这样的肆无忌惮,实在令人吃惊。是驾驶员不小心违反交通规则,还是这位县太爷根本就没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亦或平时耍特权耍习惯了?其实,领导的公务车就是特权车,在一些地方已经屡见不鲜,坐豪华越野车、挂公安车牌照,似乎已经成了官员“身份”的标志、“特权”的象征。而所谓的违章记录,似乎对他们根本就不起作用。特权车在路上横冲直撞,看似威风凛凛,实则是威信扫地。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消除官员尤其是“一把手”官员头脑中的特权思想,并教育其要带头遵纪守法,才能真正树立起务实亲民的良好形象。
“借用”就心安理得?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对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有很多禁令要求,并且曾开展过多次专项治理。但是,在有些地方,少数党政官员,却很有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为了逃避检查和清理,有的将党政机关的超标车辆“过户”给企事业单位,但实际上也就是挂个名、找个替身,而超标车辆的真正使用者还是党政官员。笔者无法猜测前文提及的这位县太爷的百万豪车,是不是也采用了这样“变通”的方法,还是真的是从企业“借用”过来,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坐驾者已经对这样的违规行为习以为常了。很难想象,心安理得地将违法乱纪当作家常便饭的官员,能够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样的官员不要也罢。
“借用”就能掩奢侈?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实事好事中去,是对党委政府、党政官员的内在要求。但是,有些官员只是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挂在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工作上。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白河县,由于耕地紧缺,缺乏经济项目,当年曾提出“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发展地方经济,在陕西有较高知名度,时至今日“三苦精神”仍是该县发展的口号。但是,“三苦精神”也似乎只是当地官员在嘴上喊喊的口号而已,暂不用说前文提及的这位县委书记违规使用百万豪车,2012年该县在编人员只有40多人的水利局,就曾被曝光投资500多万元,修建3300多平方米豪华办公楼。也许使用超标豪车的县委书记,还借口说自己的车是借的,是替党委政府省钱,是在践行“三苦精神”,殊不知,这样的“借口”忽悠自己还可以,忽悠百姓、忽悠法律是万万没用的。
正人先正己。作为引领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头人、领路人,必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务实为民,“借用”不是“借口”,只是自欺欺人的“鬼把戏”,既保护不了自己,也成就不了大事。自说自话,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倪洋军)